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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昆山中学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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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日

2012年9月修订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昆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全面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位教师的师德师风,激励教师不断进取,尽职尽责,大力倡导“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的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群众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校在职在岗在编教师

三、领导小组

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政治基础,为此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领导。

组长:徐晓林

组员:金伟明 姜红珍 胡福林 徐永琴 张永辉 何培中 朱小英

邹开凤 洪 敏 浦全福 时祝洪 陆文斌 吴 瑶 杨安俊

四、考核程序

1.按照自我评价、同事互评、学生评价、考核小组等评价程序进行考核,以20%、25%、25%、30%的权重计算考核得分,最后综合各方面评价意见和教师本人教育教学业绩得出考核结论。

2.考核工作坚持民主性、公正性、注重实绩、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五、考核内容

1、积极参加学习和培训,自觉遵守会议纪律,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25分)。

2、坚持出全勤,事假不超出学校规定天数。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或中途无故离校(矿工一天扣5分,事假超出规定天数一天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25分)。

3、值日行政和教师应认真负责,按时到岗。(一次不到岗扣0.5分)

4、维护教师形象,维护集体利益。不得将个人情绪和不端言行带进课堂,不得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经查实,一次扣3分)。

5、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一次扣1分)。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兢兢业业,精益求精,认真钻研本职工作,按照教学要求,执行课程标准,充分备课,认真讲授,热情答疑,及时保质保量批改作业,认真监考和批阅试卷(不服从工作安排一次扣2分)。

7、按照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不得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一次扣0.5分)。

8、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以及学校布置的临时工作任务(一次扣1分)。

9、仪表端庄、穿着得体、整洁大方,衣饰符合教师特点,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对学生起示范作用(一次扣1分)。

10、举止文明,作风正派,态度谦和,心胸坦荡。同事之间在业务上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工作上互相配合、互相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一次扣1分)

11、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不随地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一次扣0.5分)。

12、工作时间不参与牌类活动,不酗酒,更不能因饮酒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一次扣1分) 。

13、禁止在办公室、会议室、功能室、公共场所抽烟,在楼道内不抽流动烟,不乱扔烟蒂(一次扣0.5分)。

14、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和各种集会,自觉遵守仪式和集会纪律(一次扣1分)。

15、不搞有偿家教,不得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礼金,不私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一次扣3分)。

16、不私自在社会兼职,确需兼职者,需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并且不得影响校内本职工作和学校事务安排(一次扣3分)。

17、对上述未涉及考核内容,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六、等级评定

1.师德考核采用百分制,分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排序在前15%为学校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学校予以表彰奖励,昆山市级表彰每两年举行一次。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师德师风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⑴在教育过程中,有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言行的;

⑵在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组织考试、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和其他教育环节敷衍塞责,造成责任事故的;

⑶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后果的;

⑷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学辅导材料或其他商品,造成不良影响的;

⑸利用职权,索取、收受学生与家长财物的;

⑹违反规定热衷有偿家教,或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各类文化课补习班并从中获利的;

⑺其他违反社会公德、严重影响教师形象的。

七、考核应用

1.师德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基本条件。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基础性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年度考核相应为“不合格”。

2.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方面有优先权。

3.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不得评优评先。

4.师德考核结果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019年11月12日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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