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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昆山中学天合与翔峰教育奖励基金奖励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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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6日

为加快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鼓励教职员工爱岗敬业,促进学校教育内涵发展,根据《江苏省昆山中学天合与翔峰教育奖励基金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竞赛辅导、行政管理及各类业务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二、奖励类别

(一)优秀集体奖

1.集体备课优秀奖:奖励集体备课活动认真、材料齐全、效果明显的备课组。

2.教学质量优秀奖:奖励学年期末考试、省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等重大考试成绩在全市处领先地位且优势明显的备课组(或班级科任教师团队)。

3.部门工作优秀奖:奖励部门管理出色且成绩实出的有关处室。

4.先进集体荣誉奖:奖励获昆山市级以上各级各类荣誉的先进集体。

(二)优秀个人奖

1.科研奖:奖励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优课、教学基本功竞赛、论文评比(发表)中成绩优异的教师。

2.辅导奖:奖励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高考、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3.质量奖:奖励所任班级学生高考学科成绩优秀的教师。

4.服务奖:奖励在学校服务保障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

三、奖励额度

1.优秀集体奖:按实际人数计发奖金,奖金具体额度由理事会视实际情况集体讨论后确定。

2. 优秀个人奖:一等奖各奖奖金2500元;二等奖各奖奖金1500元;三等奖各奖奖金800元(其中服务奖奖金500元)。

四、奖励办法

1.每学年开学初,以个人申报(集体奖由相关负责人申报)和处室推荐相结合的方法,产生候选人。

2.侯选人填写有关申报表,上报理事会。

3.理事会根据申报人的工作实绩,经综合考评和集体讨论后确定学年获奖名单、获奖人数与获奖等级。

4.每年教师节期间召开表彰大会,对上一学年度的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五、几点说明

1.奖励时间期限为上一学年度(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2.受昆山市基础教育奖劢的人员同时参与本奖项的评比,若获奖则获奖证书照发,但奖金不重复计发,不足部分按本奖励规定予以补足。

3.特殊情况由理事会集体讨论决定。

六、本办法解释权属天合与翔峰教育奖励基金理事会。

江苏省昆山中学

二○一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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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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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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